“偷盗才是主业啊;透过现象看本质,这里是缺舟也渡人”
有的时候当利欲熏心,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危险。
理智那更是荡然无存。
很多真切的例子都在告诉我们,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。
可是仍然有很多人愿意去尝试,最终锒铛入狱,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。
缺舟:事情还得回溯到近个把月之前。
5月10日上午10点左右的时候,广东深圳某销售公司按照往常利用网络直播进行二手表的销售,当天共展示名牌手表50块。
图文无关等到第二天核算的时候发现,居然少了三块手表。
而经过初步的计价后发现,价值居然达到了近万元。
报案后,公司负责人陈某也是给出了自己的怀疑对象——试用主播贾某。
这名字起得,和这个人一样都太“假”了。
等到进行询问的时候却发现贾某不见了。
典型的做贼心虚,那么她人去哪里了呢?
原来在直播当天的下午,贾某就急急忙忙地登上了离开深圳的火车。
警方着手调查后很快就有了线索。
那你毕竟当主播,起码都得提供个人的有效信息,在如今科技发达,大数据之下。
就和透明的一样,犯了罪你想跑,往那儿跑?
陈某在网上发现了自己失窃的两块手表。
而售卖的是武汉当地的一个销售人员。
警方得到消息后和对方取得了联系,而购买方也是十分的知趣。
明白这是赃物后,积极配合警方。
获知情况后,民警前往武汉当地对于贾某实施抓捕。
被捕落网之后,贾某开始了甩锅模式,她不说自己的主观原因。
她表示是看到了太多的名牌手表,所以产生了贪念。
感情还是表勾引的她。
简直是荒唐至极,照这个理论推断的话。
如果让她去当银行职员的话,那估计就得偷钱了。
贾某(22岁)自己一个人自然是不可能这么快销赃,居然演变成团伙了。
让其丈夫李某(23岁)进行销赃。
要不说之前那个人觉悟高,知道是赃物进行配合。
另外的姜某和张某就没那么幸运了,两人掩饰犯罪所得,被刑拘。
盗窃罪,主要的判刑标准就是金额和次数。
金额这已经够判了,其实我们早就应该想到,这样的“化霜”速度。
应该不是初次犯案,果然,贾某也是早有前科。
之前,就是利用这样的方法,在山西太原进行过偷盗。
手表价值50万元。(核实中)
这样的人,其实很容易理解。
她的犯罪是在情理之中,因为一开始她找工作的原因并不是想踏踏实实的挣安稳钱,而是利用这个工作作为一个机会,一个跳板,看看是否有利可图。
特别是主播这样流动性比较大,上手比较容易的行业,形成了一批游手好闲的人。
能够扒一点是一点,不行了就换地方。
钱财面前,有些人的底线根本经不住考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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